国内刊号:44-1617/F
周期:旬刊
发行:广东
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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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讯》2019年 第11期 | 肖冰 深圳市前海宜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摘 要:与会计师、律师等职业类似,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人员也属于以自身的知识、技能来为公司创造价值。但与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普遍推行合伙人制度不同的是:出于金融牌照的高门槛、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基金管理公司在1998年诞生之始,股东均为国有金融机构。由于激励机制的缺失,这也同时导致了公募基金公司培养起来的人才纷纷外流,这不仅不利于基金公司的稳定发展,同时也客观上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到了影响。如何给基金公司的核心人员戴上“金手铐”,就成为行业自上到下关注的课题。同时,随着公募基金市场竞争逐渐步入白热化阶段,人才也成为各家基金公司争抢发力的战场,为吸引更多人才加盟,推行股权激励制度,也成为诸多新成立的新基金公司的“杀手锏”。本文拟对目前基金行业的激励机制推行的制度环境、具体实践进行简要总结,并在文后提出相关建议。
【分 类】 【经济】 > 财政、金融 > 金融、银行 > 中国金融、银行 > 金融市场
【关键词】 基金管理公司 激励机制 实践 建议
【出 处】 《财讯》2019年 第11期 52-53页 共2页
【收 录】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