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更多
已录用20241220010(陈丽群 王宾 张)
已录用WCYKWL202501187(胡博旻)
已录用JX2024015713(武夏梦)
已录用20240815(任 扬)
已录用XSX202408091(南通 王卫东 张明)
已录用(谢文娜、胡文阳)(谢文娜、胡文阳)
已录用ZGJZYNJ2024072602(乔德山)
已录用ZGJZYNJ2024072601(田然)
投稿需知更多
(1) 准确填写您的联系方式,以便稿件录用和杂志出刊后及时与您联系 ( 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 )。 (2) 不违反宪法和法律,不损害公共利益。 (3) 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著作权和版权,不损害第三方的其他权利;所有来稿必须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
  • 输入文章编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优秀论文 >

优秀论文

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

长规发[2006]82号
长沙县、望城县、高新区、经开区规划(分)局,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种市政基础设施必须按已经批准的各级城市规划实施,并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本通知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市交通和对外交通设施,防洪堤、电力、电信、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管线及工程设施。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规划实施,确需调整已批规划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一)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负责下列重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调整审批(按规定须报上级审批的除外)
1、机场,铁路,港口;
2、对外客货运站场,公共交通枢纽;
3、城市主次干路、快速路(包括桥梁、隧道等);
4、水厂及输水干管,污水处理厂及排水干管(渠);
5、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及送电线路;
6、国家通信干线;
7、高压燃气管道,燃气储配站
8、跨市、区、县行政区的所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其他项目的规划调整由规划分局负责。长沙县、望城县行政区域内已纳入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地域(不含经开区)的其他项目的规划调整,由市规划局委托所在地的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应报市规划管理局备案。市规划管理局可变更或者撤销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三、经开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书两证”的规划审批,由经开区规划分局负责;长沙县、望城县行政区域内已纳入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地域(不含经开区)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书两证”的规划审批,由市规划管理局委托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中本通知第二项规定的重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应报市规划管理局备案。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
OO六年六月八日
在线投稿

编辑验证

编辑
袁编辑QQ:898565603 ;张编辑QQ:3555095919
王编辑QQ:356725673 ;吴编辑QQ:1807295783

咨询投稿问题邮箱:
zzsbjb2006@163.com
问题投诉或建议:
zzsbjb2006@163.com





医药卫生|工业技术|教育教学|科学技术|财经贸易|建筑工程|农业科学|社会科学|其他综合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协同采编平台 ICP备: 鲁ICP备2022025313号-2